發布時間:2023-10-10
分宜古為吳、楚之地。后屬袁州府宜春縣。宋雍熙元年(984年8月),析宜春之神龍、招賢、豐樂、化全、儒林、彰善、挺秀、文標、旌儒、清教10鄉,立分宜縣,仍屬袁州。大中祥符元年(1008)全縣計16798戶,28492人。
元初,袁州隸屬湖南行省,至元十九年(1282),袁州府升為袁州路,隸江西行省,分宜屬袁州路。
明洪武二年(1369),改路為府。明、清兩朝,分宜屬袁州府。
中華民國成立(1912),廢府留縣,分宜直隸江西省。民國3年,全省分四道(豫章、贛南、潯陽、廬陵),分宜屬廬陵道。民國15年,廢道尹制,分宜直隸江西省。民國21年,江西省分為13個行政區,分宜屬第8行政區。民國24年,江西省調整為8個行政區,分宜改屬第2行政區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(1949年10月1日),江西初設9個專區,分宜屬袁州專區。1952年,調整為6個專區,袁州專區與南昌專區合并,分宜屬南昌專區。1958年,南昌專署遷宜春,改名為宜春專區(后稱宜春地區),分宜屬之。1983年7月,恢復新余市,分宜屬新余市管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