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園區概覽
分宜工業園區成立于2003年6月,2006年3月升格為省級工業園區,2009年經省人民政府批準,確定為省級生態工業園區創建試點單位。2012年10月,經省人民政府批準,園區被確定為重點省級工業園區,是全省第一批18個重點省級工業園區之一,已建成面積6.99平方公里。我縣堅定不移實施工業強縣首位戰略。堅決推動工業園區調區擴區,適時啟動建設湖澤工業平臺,做實湖澤新增長極,形成“一園兩平臺”布局(一園即分宜工業園區,兩平臺即縣城工業平臺、湖澤工業平臺),提升園區容量。目前工業園區落戶各類企業近200家,2020年園區完成工業總產值141億元、營業收入138億元;財政收入5.8億元,稅收占比98.5%,完成稅收收入5.713億元。
二、產業布局
分宜工業園區形成五大板塊:一是光電信息產業,主要有盛泰光學、永盛泰新材料、閣拉斯、東凌電子、新昌電子、基瑞電子等企業;二是麻紡產業,主要有浙江金達集團、江西恩達麻世紀、麗明紡織、江西梵蔻漢麻等企業;三是裝備制造產業,主要是華峰特鋼、驅動橋廠、宏大煤礦電機、江鍛重工等企業;四是新材料產業,主要有江西雅保鋰業、國興鋰業、江銳新材料、江鎳高純等企業;五是新型建材產業,依托海螺數字建材項目,打造數字建材產業園。
三、園區優勢
(一)物流配套完善
新余市擁有物流公司近200家,分宜現有中小型物流企業10余家,開通分宜了至寧波舟山港快速班列,出口外運箱時間由96小時以上縮短至30小時之內,運費降至與水運價格大體持平??汕袑嵔档头忠思爸苓叺貐^進出口物流成本,縮減物流時間,提升企業競爭力,為本地招商及產業聚集提供必要的物流條件。由于班列的開通,目前新干、上高的集裝箱正逐步向新余聚集。
物流運輸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種:
1、鐵海聯運模式:鐵路運輸可提高到200萬噸1年,出口集裝箱運量預計年可達1.5萬標箱。目前有1條線,發往寧波,以20英尺和40英尺標準集裝箱為例,發往寧波的價格(全包價)分別為3900/個、5000元/個,歷時30個小時;
2、公路運輸模式:集裝箱運輸:主發上海(距離915公里)、寧波(距880公里)、深圳(距離1008公里)、廈門(距離739公里),以20英尺集裝箱為標準,費用分別為6000-7000元/個(含報關),6000-7000元/個(含報關),7000-8000元/個(含報關)、5000-6000元/個(含報關),歷時24個小時左右。散貨運輸:分宜至廣東,按120-130元1噸計價;分宜至浙江、江蘇等地按0.3元/噸*公里計價;
3、陸河海運輸模式:重貨運輸,以平板車為主,平均50噸/車。分宜至南昌,按40-50元/噸計價;分宜至九江,按85-95元/噸計價;九江、南昌至上海,按1500元/個(20*20英尺集裝箱),所需時間較長,最短需要5天時間到達。同時,我們開創了異地同城采購模式,開通了直達分宜的物流,可為園區企業提供單邊物流免費服務。
(二)人力資源豐富
分宜人力資源豐富、經營成本低廉,34萬人口中有10萬余人屬青壯年勞動力,新余市為全國民辦教育和職業教育基地,擁有在校生近10萬人,每年可為當地企業輸送實用性職業技術人才和專業型管理人才6萬余人。充沛的人才資源和全面的人才構造,可滿足企業對各層次人才的不同需求。
(三)水電供應有保障
分宜水電供應能力充足,可日供水5萬噸,分宜發電公司總裝機容量672MW,可為入園企業提供充足、穩定的電力保障。
(四)優惠政策多樣
1、土地優惠政策
用地摘牌價高于5萬元/畝部分,分期獎勵給企業用于支持企業基礎設施建設及技術創新。具體按以下標準實施:
(1)項目正式開工后,獎勵高出部分的80%給企業;
(2)項目正式投產后,獎勵高出部分的20%給企業。
租用標準廠房3-5元/平米*月,第一年免租金
2、稅收優惠政策
企業購地項目:
年上繳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(以下簡稱年稅收貢獻)達到5萬元/畝(含)以上,按以下標準給予獎勵:
(1)年稅收貢獻達到5萬元/畝(含)以上的,由受益財政單位按地方實得部分的40%的比例獎勵給企業;
(2)年稅收貢獻達到6萬元/畝(含)以上的,由受益財政單位按地方實得部分的45%的比例獎勵給企業;
(3)年稅收貢獻達到7萬元/畝(含)以上的,由受益財政單位按地方實得部分的50%的比例獎勵給企業;
(4)年稅收貢獻達到10萬元/畝(含)以上的,獎勵政策一事一議;
租賃標準廠房項目:
每租賃1000平方米廠房年上繳的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(以下簡稱年稅收貢獻)達到15萬元以上的(低于15萬元的不予獎勵),按以下標準實施,用于扶持企業做大做強及技術創新:
(1)年稅收貢獻15-30(含)萬元的,由受益財政單位將所得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的40%獎勵給企業;
(2)年稅收貢獻30-40(含)萬元的,由受益財政單位將所得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的45%獎勵給企業;
(3)年稅收貢獻40-50(含)萬元的,由受益財政單位將所得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%獎勵給企業;
(4)年稅收貢獻50萬元以上的,由受益財政單位將所得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的60%獎勵給企業;
(5)年稅收貢獻100萬元以上的,按地方實得部分“三免兩減半”獎勵給企業。
注:上述獎勵政策期限為五年,自項目建成投產后開始計算,如遇國家稅收政策調整則作相應調整。在獎勵期限內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我縣工業骨干企業的,獎勵期限順延三年。對固定資產投資額特別大、稅收貢獻特別大或對產業引領作用特別大的項目,可實行重大項目“一事一議、一企一策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