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索引號: | 3605210001-2023-04472 | ?信息分類: | 資金管理制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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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內容分類: | ?發文日期: | 2023-04-03 | |
發布機構: | 分宜縣政府辦 | ?生成日期: | |
?生效日期: | ?廢止時間: | ||
文號: | ?關鍵詞: | ||
名稱: | 分宜縣應急管理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|
第一章總則
第一條為規范我縣應急管理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,有效支持全縣安全生產、防災減災救災、森林防滅火和應急管理保障能力建設,根據《新余市應急管理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等有關規定,結合我縣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應急管理專項資金(以下簡稱專項資金),由縣財政在每年縣級預算中安排,主要用于支持全縣安全生產、防災減災、搶險救災等應急管理方面的資金。
中央、(省、市)財政相關應急管理資金申請、分配撥付等程序參照本辦法執行,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。
第三條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應遵循“如實申報、應急為先、注重績效、公開透明、??顚S谩钡脑瓌t,接受社會監督。
第二章管理職責
第四條縣應急管理局(以下簡稱縣應急局)是專項資金項目的業務主管部門,職責如下:
(一)縣應急局負責提出年度專項資金分配方案;編報專項資金項目使用計劃;
(二)受理項目申請,會同縣財政局組織對申請單位及其項目的審查;
(三)對項目進行年度績效自評價,會同縣財政局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。
第五條縣財政部門是專項資金的管理部門,職責如下:
(一)審核專項資金年度預算、專項資金年度支出計劃,審查專項資金年度決算;
(二)會同縣應急局下達專項資金年度項目支出計劃,辦理專項資金撥款;
(三)會同縣應急局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管、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。
第三章專項資金使用原則和范圍
第六條專項資金使用原則。本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必須遵守有關法律、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,符合公共財政支出導向,遵循“如實申報、分級負責、應急為先、注重績效、公開透明、??顚S谩钡脑瓌t。
第七條應急管理專項資金使用范圍。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安全生產、自然災害防治、應急搶險救援、應急物資裝備保障、解決制約應急工作的突出問題、應急管理工作經費及其他支出等。
第四章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及審批
第八條凡符合本專項資金申報條件的項目,由項目實施部門(單位)向縣應急局、財政局提出申請,縣應急局會同縣財政局審核,縣應急局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,縣應急局會同縣財政局對申報的項目進行現場考察,根據第三方機構評審意見和現場考察情況確定項目并上報縣政府。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負責。
第九條根據縣政府批復,縣財政局下達項目資金。
第五章專項資金管理與績效
第十條項目單位收到財政資金后應按國家、省、市、縣的有關規定和現行財務制度對專項資金進行賬務處理,確保??顚S?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滯留、截留、擠占、挪用,不得虛報冒領、重復申報、多頭申報、報大建小,不得用于國務院、省、市、縣政府明令禁止的相關項目建設。并確保項目進度和質量??h財政局會同縣應急局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。
第十一條項目在執行過程中因特殊原因確需變更或撤銷的,項目單位必須編制項目經費決算,并報縣應急局和縣財政局批準,剩余的專項資金如數退回縣財政賬戶。
第十二條縣財政局、應急局和相關單位應當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,加強預算績效目標管理、做好績效運行監控、開展單位自評和部門評價、財政評價,加強績效評價結果反饋應用等。
第六章專項資金監督和問責
第十三條縣財政局、應急局要加強對專項資金監管,不定期開展資金督查活動,如發現弄虛作假,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等違反財經紀律行為,將收回資金,同時取消違紀單位下一年度專項資金的申報資格,涉嫌違法犯罪的,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。
第七章附則
第十四條本辦法由縣應急局、縣財政局負責解釋。
第十五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?!斗忠丝h安全生產預防及應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(分安監管字[2018]44號)同時廢止。